l 申請限制:
(一) 每位指導教授得推薦其所指導之碩士生1名。
(二) 申請者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(如入學獎學金、研究生績優獎學金)。
l 申請資格:本系之全職碩士生(限修業4學期內)。學業優異平均85分以上,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者。
l 獲獎名額與金額:每學年提供3名,每名新台幣1萬元。
l 申請文件:(一) 申請表乙份
(二) 職涯履歷乙份
(三) 指導教授推薦信
(四) 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(可含大學)
(五) 有助於審查之文件
l 申請方式:111.3.15(二) - 3.31(四)下午5點收件截止,申請文件請送至第一教學大樓N845給予林小姐